首先,果然被自己的糟作息打敗,

很有精神的睜開眼,
但看到屋外有點昏沈的光線,
再看到手機的時間︰「6:45」,
一時驚醒!

現在是早上還是晚上?
我是在"哪一天"醒來的,如果不是隔日,
莫非我又發生了睡過隔天的(一日喪失)的事情?!

跳下床找手錶,六點45沒錯,
可是到底這個六點是早上六點還是晚上六點?

然後用著那還不夠清醒的腦袋開始分析︰
已經有這種亮度是早上吧…
現在晚上五點半後就逐漸天黑,六點已經全黑了才對,
不可能有這樣亮度吧…

可是早上六點四十幾,又嫌有點過暗,
而且我是凌晨二點睡的,怎會這麼快清醒呢?
所以才有上面說的,過掉一整天的"過隔天"的懷疑,
不過開了電腦(是的,我需要第三個時間來核對我的懷疑),

「今天是5日」嗯嗯,昨天是4日,所以我沒睡到「過隔天」,
我終於確定我又只睡了幾小時就醒了,^^||



被亂作息打敗,
而且一睡醒就做這種頭腦分析,不太好,
傷神經和細胞(爆)




以上,「晨?昏?」記結束,
原本就是想訂這個名字的,
但開了電腦後,又發生了一件事,
所以才用了目前的標題。


是的,某處,感到冷感的某處,
原本是想說對那個版主絕望,
沒想到今天是「管理員」來信…

驚!!

不過一大篇的信中,
竟然是懷疑我是「硬凹」,
我又沒要求"改判",
也沒去要"上訴",
竟然就指稱懷疑我是在硬凹,

天啊,我能說什麼呢,
果然是『絕望啊!』

在指責懷疑我的行為時,
我是否可以要求證實我是否有那份「動機」呢?

沒有動機,怎會有"認定"呢?
真是怪哉~~

聽說那邊曾有在blog中辱罵,
而遭到刪除id的事例,
我想也許我這篇打出來,
我也要成為案例之一了,苦笑

嘛,算了,
怎樣都OK,
隨便它啦,

不過雖說如此,
我在受不了的關了視窗後,
幾分鐘後,我又重開了,
然後去回那封長文,

既然他有不滿,他寫了,
但我也要把我的不滿也寫了,

而且我也沒要要求什麼,
只是又既然他來了,懷疑了(指稱懷疑我硬凹),
我也再次的說一次我的不滿是什麼…

接不接受是他的事,
老實說啦,
我根本就沒要上訴,
結果高層自己來找我.....

我的前幾封信就寫得很清楚了,
老調重彈有點煩,
討厭被一件事一直纏著,
就這一次回覆吧,

再來的話,反正就看不懂我的意思嘛,
我的意思就自始至終都一樣,
之後就不會再回了,
因為看不懂,寫再多次,我還是寫出一樣的話,
這樣豈不是浪費我寶貴的時間?
(雖然我的時間≠金錢,淚)

但與其於精力和時間於那,
不過就好好解決我的足球整理,
我現在很期待冬休期快來,
我快累翻了。


唉…
真是悶又麻煩啊。


-----
PS,對我一個玩BB多年,
當版主也多年,
近來沒事也都去看系統版、群組版看判決的人,
能那麼簡言簡語的下判決,
然後沒上訴,又有高層寫信來的案例,
還真是首例,
突然覺得PTT真是有制度多了~

PTT的版主、組長,甚或站長,
強多了~
那種判決書才夠像判決書,
不過過頭的弄到搬法律出來是有點累啦(笑)

嘛,反正我也不是網路新手,
當年的大站陽光沙灘到今日的PTT,
尤其是曾經大筆戰過的BL版到現在的棒球版,
也都適逢過
(當然比不上八卦版那些一天到晚有事的地方,我沒興趣)
今日的事,不由得想比較,

結論嘛…

就引以為鑑囉
告訴自己,身為一個版主,不可以有這樣的行為。^_^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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