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做什麼,就做什麼,
不想做什麼就不去做什麼,
只是不是犯法、傷天害理的,
做想做的事,追所愛的。

但範圍只限於自己,
身體是自己的,心情是自己的,
——「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」——

他人自是他人事,
他人的嘴無法要求,
他人的身體也無法拘限,
他人的思想,也無法去強迫。


以上,
不要把他們的事看得比自己更重,
不要他人的想法不如己意而傷重…

每個個體都是獨立,每個靈魂都是獨一無二,
有相近也會有相異,
自己心靈的枷鎖是自己套上去的,
要解開只有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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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妮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