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了警察來處理,但被譴責說放任貓出去破壞,

不堪其擾所以下此冊,

說訓了動保法,寵物法,

問阻礙出入的妨礙自由呢?

勸說走法院花錢花時間,各退一步,

好像有理又覺得怪怪的,

好像把人家的門口堵起來比放貓出去玩還輕,

怪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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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妮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