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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果然就是不該在一起,
認知、程度、經驗都不一樣,
個性不知道外,也沒有共同喜好,
真的差太多,差太多了,
如果是分開的,各自給各自生路,
對各自都是好的,
不該在一起的,
真的很不應該在一起。
阿妮絲的隨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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